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关于申报2026年度公证业务研究课题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前海公证处 | 发布时间: 1天前 | 17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公证理论研究,探索公证行业发展新路径、新领域,提升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决定开展公证业务重大课题研究。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深圳市前海公证处2026年度公证业务研究课题申报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欢迎专家学者积极申报。
一、课题内容
课题:公证法律服务在促进深圳市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路径研究
1.课题背景:2026年深圳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向市场化多元化现代企业转型,集体经济正从“租金经济”向新质生产力投资转型,面临股权流转、资产处置、投资决策等诸多法律需求。公证法律服务是基层法治建设重要支撑,深圳已有“一社区一公证员”实践基础,但公证服务与集体经济发展的适配性仍需系统研究。本课题立足深圳实际,挖掘公证在规范集体资产运作、防范经营风险、保障股民权益的核心价值,探索深圳集体经济转型的公证服务路径,为深圳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也为全国公证服务集体经济积累可复制经验。
2.梳理深圳市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与法律需求,分析转型中股份改制、资产投资、集体决策等环节的法律风险点;
3.总结深圳公证服务集体经济的现有实践,包括驻社区服务、专项公证、多方联动等模式的成效与问题;
4.研究公证法律服务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涵盖交易安全保障、决策程序规范、矛盾纠纷预防、资产权益保护等维度;
5.结合深圳前海自贸区创新经验,探索公证服务深圳集体经济的特色路径,包括定制化公证法律服务产品、全流程法律服务、“公证+”跨界融合模式(如公证+合规、公证+金融、公证+基层治理)等;
6.构建公证服务深圳市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服务体系完善、资源下沉、供需精准对接的具体建议。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组组成要求
1.课题须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公证研究、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与本课题相关学科的科研工作者共同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确保研究团队具备多学科交叉支撑能力,能够全面覆盖课题各研究维度。
2.课题组成员需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承担具体研究任务(如现状调研、数据分析、报告撰写、案例总结等),杜绝挂名现象,确保所有成员均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保障研究进度与质量。
3.课题组应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成员之间有一定的科研合作基础或沟通机制,能够高效推进课题研究,按时完成各阶段研究任务,确保研究成果贴合深圳市集体经济发展实际与公证服务实践。
(二)课题主持人要求
1.政治素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正确的研究导向,自觉践行学术诚信,能够确保课题研究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关于集体经济、公证法律服务的发展导向。
2.科研能力:拥有正高级职称,须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理论基础和科研经验,熟悉深圳市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公证法律服务相关领域,能够统筹课题整体研究工作,制定合理的研究方案,协调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3.责任担当: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牵头完成核心研究内容撰写、研究进度把控、成果汇总审核等工作,对课题研究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课题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
1.课题经费: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由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出资。
2.经费使用范围:研究课题经费应当用于下列事项:图书资料费、设备及耗材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评审费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其他费用。
3.期中检查:研究课题实行立项后3个月内期中检查制度,由研究课题主持人填写期中检查表,按时提交深圳市前海公证处。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度、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以及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将撤销研究课题,并追回已支付研究课题资助经费:
(1)没有取得相应阶段性研究成果的;
(2)无故不接受期中检查的;
(3)不按时提交期中检查表的。
四、申报流程
课题申报: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深圳市前海公证处2026年度公证行业研究课题申报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深圳市前海公证处(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的请用中国邮政EMS),并将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深圳市前海公证处邮箱。
立项评标:深圳市前海公证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进行评标,并在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官网公布获得课题项目中标名单。
五、研究成果
(一)课题成果
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政策建议稿。
辅助成果:结合研究过程,提交相关配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调研数据、公证服务实践案例集、政策梳理汇编、专题论文(1-2篇,可用于期刊发表)。
(二)课题成果质量要求
研究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真实,能够体现研究的专业性和实用性,需紧密结合深圳本地实践经验,突出地域特色和实践导向。
(三)结项要求
在课题启动后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完整成果。
(四)成果提交
课题组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等),经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终期评审程序。若评审不合格的,课题组需在3个月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研究成果评审,再次不合格的,撤销课题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五)著作权归属
研究成果著作权归深圳市前海公证处所有。研究课题承担者对于向深圳市前海公证处提供的课题研究相关资料、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成果和结论,未经深圳市前海公证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联系人:和法彪
联系电话:0755-86309505、15112280802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裙楼02层01、05号深圳市前海公证处(邮编:518031,只接收EMS方式,信封上注明“2026年度公证研究课题”)
电子邮箱:
hefabiao@qhnotary.com.cn(邮件标题请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



附件:深圳市前海公证处2026年度公证行业研究课题申报书(点击链接可下载)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