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来源: | 作者:前海公证处 | 发布时间: 1898天前 | 212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前海公证处是全国首个自贸区公证处,于2014年5月6日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2015年5月正式对外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是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

深圳市前海公证处着眼于建设服务质量一流的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将不断探索公证法律服务规范化、精细化、品牌化的建设和发展道路,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民众提供专业、准确、安全的公证法律解决方案。

前海公证处以“公正传递信任、专业创造价值、创新服务发展”的公证价值理念,广泛服务于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商品流通、国企改制、企业上市、股权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市政建设以及个人出国留学、移民定居、就业、旅游、财产流转与承继等各个领域。

前海公证处立足前海,服务深圳,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为推动自贸区、大湾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信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对外交流,打造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营造自贸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多年来,前海公证处先后有18项公证服务创新入选“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治创新成果案例”,有10项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可复制可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其中,《跨境公证法律服务》被评为“2018-2019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2018年度15项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2017年,被授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实验室”称号。2019年,被深圳市公证协会授予“优秀公证处”荣誉称号。2020年,被广东省公证协会授予“先进公证处”荣誉称号。2021年,前海公证处又推出“公证专递”、 “ATM智慧公证”等5项公证便民服务创新举措。



公证服务范围:

一、公证事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公证事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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