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明确粮食权属,保障粮食仓储安全,当事人中粮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向本处提出公证申请,对存储在第三方仓库内的小麦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现我处对相应公证文书进行公示。
广东加福加德食品有限公司C1 、C2、 C3、C4、 C5、 C6、 C7、 C8、 C9、 C10、 C11、 C12、 CS1、 CS2、 CS3、 CS4、 CS5、 CS6、 D1、 D2、 D3、 D4、 D5、 D6、 D7、 D8、 D9、 D10、 D11、 D12、 DS1、 DS2、 DS3、 DS4、 DS5、 DS6仓储存的小麦由中粮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承储及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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