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91民初26号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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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91民初26号

卓鼎汇通(香港)有限公司:

原告梵客荟(香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卓鼎汇通(香港)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2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500,706美元(其中货款499,968美元,产品利润738美元,折合人民币3,421,624元),以及利息26,095.82美元(折合人民币178,328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暂计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实际计至付清之日)。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1月06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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