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自贸区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分中心(前海公证处) 首批专家调解员招聘启事
来源: | 作者:深圳市前海公证处 | 发布时间: 1088天前 | 1013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前海法院自贸区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正式落户前海公证处。为积极响应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协同法律服务优势,促进分中心调解事业健康发展,分中心拟建立专家调解员名册,聘请符合条件、有志于调解工作的律师等共同致力于自贸区案件多元化解决的探索和实践。详情如下:

一、名册数量

首批拟聘请10名调解员纳入分中心专家调解员名册,最终根据报名情况适度调整。

二、主要工作

1、调解员需严格依据前海法院及前海公证处相关调解工作规程、规定开展分中心调解工作;

2、通过分中心指定的相关在线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等远程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积极联系当事人沟通及推动调解达成;

3、根据分中心要求,到分中心开展现场调解或咨询等工作;

4、其他调解工作安排。

三、费用补贴

参与分中心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根据调解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详情面谈。

四、招聘对象

分中心首批调解专家主要面向执业律师招聘。同时,根据分中心调解案源所涉专业情况,适度招聘公司律师或企业法务人员。

五、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从未受过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擅长涉自贸区新政的新类型案件,包括平行车进口、来料加工、金融类金融、知识产权等纠纷处理。

3、律师执业或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有调解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报名方式

1、报名通道: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加盖所就职的律师事务所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分中心邮箱:tjzx@qhnotary.com.cn

2、需提交材料:报名表、律师执业证扫描件(非律师提供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参与过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证明或参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等纠纷多元化解决的证明(视情况提交)等。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18:00止。

七、特别提示

1、报名成功并经分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由分中心综合考评后择优通知。须配合分中心进行调解员建档,进行档案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拒不配合或逾期配合视为放弃,由分中心进行顺位补录。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无误,若提供虚假资料及证明,将被分中心列入调解员名册黑名单。

 

 

附件:前海法院自贸区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分中心(前海公证处分中心)调解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