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财富增加,市民出国(境)旅游、探亲、移民、定居、留学、工作、交流等情况越来越多。为顺利完成出国(境)签证手续,公证成为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如要携带未成年子女出国(境)旅游,可能需要申请办理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公证或出生证公证(如德国要求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要办理出生证公证),非父母双方共同陪同出国(境)的,未陪同方(父亲或母亲)还要监护权委托公证,在国(境)外需要自驾租车的,还需办理驾驶证公证等等。
又如出国(境)探亲的,一般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移民定居的,一般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有/无犯罪记录公证,还可能涉及到经济收入状况公证、工作经历公证、职务/职称公证、学历/学位公证等;出国(境)留学的,一般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学历/学位/义务教育证书/高中毕业证公证、成绩单公证、有/无犯罪记录公证、在读证明公证、指定国外监护人授权书公证(留学人员为未成年人)、经济状况公证、经济担保人声明书公证等;出国(境)工作、交流的,一般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国籍公证、住所公证、工作经历公证、职务/职称公证、学历/学位公证、有/无犯罪记录公证等,单位派遣的,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公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证、在职证明公证、派遣函公证等(办证指南参见商事篇)。
公证处是国家法定证明机构,也是专业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因不同国家(地区)的要求不同,市民出国(境)可能会办理不同的公证事项,深圳公证处会根据市民的具体需求,竭力提供所需的公证法律服务,切实为市民、企业顺利出国(境)提供便利。